獎勵入股、舉債入股 解析洋河混改之路

2014-11-25 08:57  中國酒業(yè)新聞  佳釀網(wǎng)  字號:【】【】【】  參與評論  閱讀:

營業(yè)收入同比下降5.7%至123億元、凈利潤同比下降11%至39.8億元,這是江蘇洋河酒廠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前三季度的成績單。這一結果看似低迷,不過與A股14家白酒上市公司營收同比下滑14.35%、凈利潤減少21.4%的慘烈業(yè)績相比,洋河股份的業(yè)績已經(jīng)不易了。這一業(yè)績,可以歸功發(fā)端于10多年前積極推進的混合所有制,特別是大力度的員工持股。

營業(yè)收入同比下降5.7%至123億元、凈利潤同比下降11%至39.8億元,這是江蘇洋河酒廠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前三季度的成績單。這一結果看似低迷,不過與A股14家白酒上市公司營收同比下滑14.35%、凈利潤減少21.4%的慘烈業(yè)績相比,洋河股份的業(yè)績已經(jīng)不易了。這一業(yè)績,可以歸功發(fā)端于10多年前積極推進的混合所有制,特別是大力度的員工持股。

最新的數(shù)據(jù)顯示,受益于“混改”,以2014年11月12日的收盤價計,洋河集團所持洋河股份市值224億元,國資增值數(shù)百倍。洋河股份董事長張雨柏身家逾30億元,冠絕國資酒企,超過絕大多數(shù)民企創(chuàng)始人,此外受益的還有洋河股份的數(shù)百名員工。

然而,而今張雨柏本人在回顧這一混改歷程時依然心驚肉跳,“用身家性命作抵押,舉債投資入股,所以逼得我們只能向前,不能向后,只有化壓力為動力的份兒。”也正是這種壓力轉化的動力,推動者洋河在逆境中奮勇向前。不過,由于政策的限制,和政府未能充分放權,洋河股份的“混改”仍然存在不少缺憾,值得今日記取。

洋河

有爭議的獎勵入股

今天交口稱贊的洋河股份在第一次混改力度很大,曾經(jīng)被指涉嫌不公平。

老牌酒廠洋河集團成立于1949年。1997年,江蘇省宿遷市泗陽縣委副書記楊廷棟接任洋河集團董事長(后兼任洋河股份董事長至2012年1月)。

2002年,由國有獨資企業(yè)洋河集團作為主要發(fā)起人(持股51.1%),聯(lián)合上海海煙(持股14.46%)、綜藝投資(持股14.46%)、上海捷強(持股6.75%)、江蘇高投(持股2.89%)、中食發(fā)酵(持股0.96%)、南通盛福(持股0.96%)等6 家法人,以及洋河股份董事長楊廷棟(持股1.59%)、總經(jīng)理張雨柏(當年由泗陽縣副縣長空降,2012年1月起任董事長)、副董事長陳宗敬(各持股1.07%)、副總經(jīng)理王述榮(持股0.58%)、副總經(jīng)理高學飛、馮攀臺、朱廣生、鐘玉葉,總經(jīng)理助理薛建華(各持股0.33%),總經(jīng)理助理沈加東、周新虎、吳家杰,總會計師叢學年、副總工程師范文來(各持股0.16%)等14位自然人(自然人共持股8.41%),設立了洋河股份。全體股東共出資10372萬元。

對于此次改制,楊廷棟稱,“改革是國有企業(yè)成長過程中必須面臨的一次陣痛。當時的洋河體制滯后、動力單一,已經(jīng)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國資絕對控股,同時較大力度引入了員工(高管團隊)持股、民資,優(yōu)化了股權結構,是一次力度不小的“混改”。

高管團隊獲得獎勵支持是一大特點。2002 年12 月,宿遷市政府《關于對江蘇洋河集團有限公司經(jīng)營層進行獎勵的批復》,批準洋河集團以現(xiàn)金方式對經(jīng)營層成員進行獎勵,該批復主要內容為:(1)同意洋河集團以1999 年至2001 年三年間國有資產凈增值額3067.8萬元的12%,按貢獻大小以現(xiàn)金對經(jīng)營層進行獎勵,并全部投入到擬設立的“江蘇洋河酒業(yè)股份有限公司”,作為自然人股東出資;(2)同意洋河集團對經(jīng)營層的獎勵分配方案;(3)獲得獎勵的經(jīng)營層各成員,其個人現(xiàn)金出資必須按不低于個人現(xiàn)金出資與獎金出資1:2 的比例入股到擬設立的股份公司中。其中,楊廷棟個人出資102.5萬元,獎金出資62.3萬元。

洋河股份引入員工持股,無疑是走了正道。當時,很多國企改制時,員工持股時都給予一定的獎勵支持,其中“存量國資”的一部分可以用來獎勵相關方(如今“混改”的主流聲音是,不得打存量國資的主意,否則是侵占國資,員工需公平價格入股)。洋河股份并非個案,這客觀上有利于提升高管們改制的積極性。但高管團隊獲得獎勵支持引發(fā)爭議——獎勵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能不足,存在國資流失之嫌,如張雨柏2002年才入職,卻獲得獎金出資47.8萬元,未必適合“按貢獻大小以現(xiàn)金對經(jīng)營層進行獎勵”。

有傾家危險的舉債入股

成功參與了大量國企改制的弘毅投資總裁趙令歡表示,“核心管理層有效持股對企業(yè)改制后的健康發(fā)展起著決定性作用。所謂有效持股,就是如果把企業(yè)搞砸了,自己就會跟著傾家蕩產。”洋河股份的混改的確實行了這樣的高管團隊有效持股。在中國白酒類國企中,高管團隊“有效持股”是洋河股份混改的一個非常突出的特點。

2002年,洋河股份“混改”啟動時,張雨柏是舉債入股:個人出資62.8萬元,獎金出資47.8萬元。多年后他稱:“2002年那次改制的時候,我購買了72萬股。這對我來說,是一個非常大的壓力。是我用身家性命作抵押,舉債投資入股。所以逼得我們只能向前,不能向后,只有化壓力為動力的份兒。” 2012年,楊廷棟卸任董事長后稱,“我的工作、事業(yè)和根本利益都在洋河。”

2006年,員工進一步持股:參與者從2002年的高管團隊擴展到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及業(yè)務、技術骨干,持股比例大幅增加。當年,洋河股份增資擴股,兩家新股東藍天貿易公司和藍海貿易公司加入,每股2.39元分別認購1135萬股、1065萬股。由是,第二大股東藍天貿易(63名洋河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及業(yè)務、技術骨干出資成立,其中楊廷棟持股32.69%)持股12.61%,第三大股東藍海貿易(63名洋河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及業(yè)務、技術骨干出資成立,其中張雨柏持股34.84%)持股11.83%。最終,員工持股(總計約30%)居第二大股東,洋河集團持股從51%降為38.6%,國資從絕對控股變?yōu)橄鄬毓。此次舉債力度更大。以張雨柏為例,他向藍海貿易出資及提供借款總計890.4萬元,其中自有資金90.4萬元,借款800萬元(來自親戚、同學、同事),即89.8%來自借款。

混改帶來的“洋河速度”

2009年,洋河股份在深交所實現(xiàn)IPO,募資26億元,股權結構進一步分散、公眾化,深化了混合所有制。

截至2014年9月30日,洋河股份的前10大股東持股情況是:洋河集團(宿遷國資委旗下獨資企業(yè))34.16%、藍天貿易11.06%、藍海貿易10.38%、上海海煙9.67%、綜藝投資8.16%、上海捷強4.4%、高瓴資本2.08%、楊廷棟1.04%、張雨柏0.73%、江蘇高投0.7%。即形成國資相對控股、員工持股相當多、民資股東持股不少的股權結構,相對分散制衡。目前,中國白酒上市公司中,洋河股份的員工持股力度最大,遙遙領先。通過持股,楊廷棟、張雨柏均成億萬富翁。按2014年胡潤富豪榜,楊廷棟、張雨柏身家分別為32億元、30億元(按持股洋河股份),可謂巨富。

早先,貴州茅臺、五糧液等“中國八大名酒”之七均已上市,洋河股份落單。2002年的改制成為洋河股份發(fā)展的分水嶺,公司進入快速發(fā)展期。洋河股份是中國唯一先改制后上市的白酒公司,因此公司從上市之初就沒有管理層動力不足等體制弊病,動力很強,公司發(fā)展創(chuàng)造了“洋河速度”。

起家時投資1億元,洋河股份去年營收150億元、凈利潤50億元、凈資產收益率31.4%,年底總資產282億元。以2014年11月12日的收盤價計,洋河集團所持洋河股份市值224億元,增值數(shù)百倍,充分實現(xiàn)了國有資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競爭力。高管團隊、創(chuàng)始股東同樣獲利頗豐。

混改未徹底留下的兩大遺憾

然而,由于政策原因,仍有不少員工未能分享這一“混改”盛宴。按相關規(guī)定,擬上市公司發(fā)起人不能超過200人。據(jù)報道,洋河股份曾向全體員工集資幾千萬元,作為對公司的持股。不過2006年為了啟動上市,公司只能對超出規(guī)定的員工出資進行清退,這樣大批員工喪失了上市帶來的巨大財富效應。

混改深處是公司治理,在這一方面,成績巨大。張雨柏稱,洋河股份按照宿遷市市委、市政府部署,不斷推進產權制度改革,進一步優(yōu)化了企業(yè)的股權結構,健全了治理結構。如民企股東綜藝投資的董事長昝圣達出任洋河股份董事,楊廷棟等高管也擺脫了傳統(tǒng)國企體制之束縛。

在公司治理方面,洋河股份的“混改”也留下了遺憾,即使是國資相對控股的國企,對核心高管的任免依然存在政府“有形之手”的干預。2012年,52歲的楊廷棟卸任董事長后,宿遷市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王守兵轉任洋河股份總裁——延續(xù)了以往空降政府官員任董事長/總裁的做法。這種混改過程中的常見現(xiàn)象,需要深化改革來解決,而混改能否徹底推行,不僅需要政府負責人的開明,更需要相關制度的保障。

    關鍵詞:洋河 混改  來源:企業(yè)觀察報  文/嚴學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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