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即將來臨,今年的主題是“攜手共治 暢享消費”。在今年消費者權益日來臨前,市民吳軍一家卻被“貼牌酒”上了一堂教訓深刻的課,雖然最終退貨并獲得賠償,事情要從2月6日,吳軍的丈人老唐逛超市買年貨說起。
當天,老唐想著過年家里請客吃飯要煙酒,便到城東一家大超市去買。一到超市煙酒促銷柜臺,他就樂了,原來,一種外觀與五糧液十分相似、生產(chǎn)廠家為“宜賓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的白酒,促銷價每瓶只要165元,一位導購員看到老唐有興趣,便向他介紹:“五糧液系列VVV珍藏級,原價500多元,現(xiàn)在搞促銷只要165元!”老唐有些猶豫,導購員指引他看包裝上的生產(chǎn)廠家,信誓旦旦表示,五糧液有很多種,“這是珍藏級五糧液,你放心好了。”老唐這才打消疑慮,認為這是五糧液酒里的高級品種,考慮到親友多,他一次買了12瓶,付了1980元。
回到家,老唐覺得物超所值,興奮地打電話告訴女婿,吳軍下班回家后卻發(fā)現(xiàn)了問題。原來,12瓶酒的瓶身上除了封口處和底部有“宜賓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的字樣,并沒有“五糧液”的注冊商標,超市的銷售小票上也只標注為“52度五糧液股份VVV珍”,再加上普通五糧液的市場價一直都在五六百元一瓶,這些疑點讓他懷疑這12瓶酒可能并非五糧液酒。
第二天,吳軍來到該大超市暗訪,結果發(fā)現(xiàn),導購員的說辭和丈人復述的一模一樣,他當即錄音錄像取證。隨后,吳軍又上五糧液官網(wǎng)查詢,發(fā)現(xiàn)根本沒有這款酒,他再向做煙酒生意的朋友打聽,才知道這種酒統(tǒng)稱“貼牌酒”,其實就是宜賓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受某一方委托生產(chǎn)的白酒,因此不能打上五糧液的注冊商標,只能標明生產(chǎn)廠家,不過,由于生產(chǎn)廠家中有“五糧液”三個字,一些導購便會大做文章誤導消費者。吳軍還發(fā)現(xiàn),在一家知名電商網(wǎng)站上,一種宜賓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出品的“尊耀精品級”2瓶裝濃香型白酒僅售156元。至此,老唐才相信自己被人忽悠,買了12瓶“貼牌酒”。
隨后,翁婿兩人到超市退貨,服務臺工作人員卻強調(diào),“52度五糧液股份VVV珍”就是五糧液酒,而且煙酒柜臺也有“煙酒離柜,概不退換”的公示,不能退貨。超市一位經(jīng)理也表示,“52度五糧液股份VVV珍”和五糧液一樣,都是同一酒廠生產(chǎn)的,只是理解不一樣。
在超市碰了釘子,翁婿憤而向工商部門投訴,吳軍致電五糧液總部,得到的答復是“52度五糧液股份VVV珍”不能稱為五糧液酒,只是宜賓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生產(chǎn)的一種品名為VVV珍藏級的白酒。工商人員也告知吳軍,“煙酒離柜,概不退換”的公示是霸王條款,消法中早已規(guī)定,經(jīng)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jīng)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guī)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并借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同時,導購員也不應誤導消費者,稱該酒為“珍藏級五糧液”。
經(jīng)過多次交涉,近日,這款“VVV珍藏級”白酒的經(jīng)銷商終于認識到問題,對老唐購買的12瓶酒作退貨處理,并補償1000元。業(yè)內(nèi)人士告訴記者,高端白酒貼牌擴張、買斷經(jīng)營的方式10多年前就已經(jīng)開始,這也讓高端白酒在中、高、低端各個細分市場形成了眾多子品牌。以五糧液為例,在高峰期的2002年左右,曾有上百種不同檔次標稱“五糧液股份”生產(chǎn)的不同品牌產(chǎn)品。實際上,這些“貼牌酒”并非消費者腦海中認知的茅臺、五糧液,一些不良商家以低價吸引消費者,再著重強調(diào)個別字眼,對此,消費者應擦亮眼睛。(文中當事人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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