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貴州出臺《關于嚴禁領導干部利用茅臺酒謀取私利的規(guī)定》,《規(guī)定》明確提出,領導干部嚴禁有五個方面的行為,包括“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參與茅臺酒經營活動;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其他特定關系人獲取茅臺酒經營資格、增加茅臺酒銷售指標、倒賣茅臺酒提供便利;違規(guī)審批茅臺酒經營權;違規(guī)收送茅臺酒;其他違規(guī)插手、參與茅臺酒經營的行為;領導干部要教育管理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嚴禁其利用本人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參與茅臺酒經營活動”等。
豐厚的利潤是不爭的事實,而在稀缺屬性的催化下,茅臺酒身份和地位的象征成為攫取利益的特殊動機。在出廠設置里面分明設定了市場編碼的茅臺酒資源摻雜進了權力之手,游走在公權與私利之間灰色地帶便會不斷擴大。在反腐高壓下,政府發(fā)文“畫定”賣茅臺酒謀私利的紅線,勿謂言之不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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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數(shù)起黨政干部及其親屬以茅臺酒謀私利的反面教材,政府需要“亮劍”來挽回黨和國家的形象和公信力;而另一方面,提出“行穩(wěn)致遠”的茅臺,也的確迫切需要一場形象革命,來為自己抵御花花世界的流言蜚語。
首先,杜絕“提籃子”工程,斬斷官商利益鏈一直是反腐的重點方向,禁止賣茅臺酒謀私利事實上也是反腐的一個縮影。但從一定程度上來說,“禁令”無疑肯定甚至加持了茅臺酒的價值屬性,畢竟——賣茅臺酒已經被定義為是謀私利,而賣其他酒,或許還是拉動地方經濟的“精準扶貧”。
其次,剝離政治色彩的茅臺酒形象會更加健康。茅臺身上從來不缺與政治相關的負面標簽,“喝不起”、“腐敗”一度成為認知層面攔在普通人面前的哼哈二將。而自“三公”消費禁令實施以來,茅臺一直在努力強化“普通人喝得起”的消費標簽,“鐵腕穩(wěn)價”佐證著茅臺的這一滿腔熱血可不是裝在哆啦A夢兜里的寶貝。從意識形態(tài)方面來看,“禁令”有助于進一步平衡作為社會穩(wěn)定的公共心理基礎,進而塑造更健康的茅臺形象。
最后,讓特權退出,市場對茅臺酒的決定性作用就可以更好地發(fā)揮。當打招呼、批條子、開公函、協(xié)調引薦的方式成為歷史,拋開特權主義下的茅臺酒市場才是經銷商之幸、消費者之福。
可以肯定的是,當這群“特殊的經銷商”不再占用茅臺酒資源,一方面,“喜提”更多計劃量可以讓茅臺酒真正經銷商有更多的文章可做;另一方面,消費者也可以用更少的精力以及經濟損耗,來更爽快地買到茅臺酒。
“我只想盡自己的努力把茅臺的事辦得好一些,不要讓大家失望,把國家這個民族品牌和世界名片打造得更加亮麗一些。”在剛召開的“2018十大經濟年度人物”頒獎盛典上,茅臺掌舵人李保芳在獲獎感言中如此表示。
顯然,對于從政府單位轉向企業(yè)的“過來人”來說,李保芳顯然深明公權私用對于市場經濟的危害性,禁止賣茅臺酒謀私利毫無疑問正中其下懷。
此外,受宏觀經濟增速影響,白酒行業(yè)改革行將進入深水區(qū),而就在上個月,李保芳亦提到龍頭企業(yè)普遍保持高增長不可能是常態(tài),茅臺2019年將穩(wěn)中求進、行穩(wěn)致遠。
《規(guī)定》一出,貴州茅臺股價應聲而漲,禁止“賣茅臺”謀私利在敲碎以身試法者全身而退的念想的同時,給了市場對于茅臺,甚至對于行業(yè)一個更正面、更高、更好的期待。